关键字
文章内容
离婚之漫谈
 
 
修改时间:[2015/08/05 14:07]    阅读次数:[552]    发表者:[起缘]
 

  自古以来,婚姻不是儿戏,感情也不是逢场作戏,我们鄙视陈世美享富贵时漠视妻子秦香莲之举,同时也羡慕诸葛亮与黄月英感情之浩然。天下的男人都不想背负负心汉和薄情郎的罪名,天下的女人都不想背负朝三暮四、水性杨花之骂名,可如今,时代与观念的改变,男人和女人对罪名与骂名都视若无睹,一味的追求刺激与新鲜,从而舍弃了多年感情的另一方,甚至抛下自己的儿女,以致让对方从此生活在无边的痛苦当中,充当了爱情牺牲者的角色。

  当然,分开和离婚有无对错是要因情况而定,在未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前发现彼此的性格、爱好等各方面都不适合时选择分开是一个明智之举,勉而为之将来受伤的不仅仅是一方,而是双方。但是,有些人却不是这种原因,以感情为游戏者有之,玩弄感情者亦有之,更有甚者是达到满足自己生理上的欲望,一次次追求新鲜感,如此之类的人可以表现出将对方爱得死去活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快占有对方的身体,当玩腻了,想方设法编造各种理由踹开对方,从而狩猎下一个目标。

  爱情不是语言上的花言巧语、糖衣炮弹,而是生活上的关心与呵护,做任何事情都会为对方着想。有的人可以轰轰烈烈,有的人可以平平淡淡,最关键的是看有没有把对方看作自己的真正的另一半,要有一个意识,关心了对方也就关心了自己,伤害了对方等同于伤害了自己,如果没有这种意识,那么,你就根本没有真正爱对方。

  现在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针见血地概括了现实婚姻的发展现象,这一点我们无可否认,随着岁月的流逝,每天彼此都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对方让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再次拉着对方的手已然没有当初那种狂热心跳的感觉了,用一句普遍的话来说,摸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摸右手。在日常生活中,渐渐地会发现对方原本婚前没有的缺点都暴露无遗,甚至有点难以接受。这也难怪,热恋时是幸福蒙蔽了双眼,成了发现缺点的睁眼瞎子,婚后却是戴着显微镜,寻求着完美中的瑕疵。所以,渐渐地,往日的温度不再,激情逐渐低下,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抱怨,没有了激情生机,是以自然而然形成了坟墓,这是一种现象。

  婚姻是成年人必然的选择,这种选择是单一的选择,没有人愿意就这样一个人孤老终身,但是婚姻的好坏和本身有关,有的人选择自始至终,有的人选择盘根错节,有的人选择四面八方。选择自始至终的人一定会持子之手、与子偕老,这种人很值得托付终身。选择盘根错节的人,本身拥着自己爱的人,却又怀念其他昔日曾经深爱的人,这种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违背做人的原则,坚定着自己正确的立场,还是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也不会做出对不起对方的事情来。而选择四面八方的人则截然不同,有一句名言是:取之精华,去其糟粕,而这种人却将这句名言反其意而用之,将永不满足的心发挥得淋漓尽致,感情的糜烂才是自身的写照。

  有的人婚后选择了包容与忍让,也心甘情愿和自己爱的人双双葬在婚姻的这座坟墓当中,因为爱对方,自己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可有的人骨子里潜在着不安定的元素,想方设法从婚姻坟墓中爬出来,这种人根本不顾及对方如何对自己是怎么样的好,就算对方没有错也会抛弃另一方,其根本原因就是这种人本性的问题,这种人心永远是飞的,也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明明有家室,却要在外沾花惹草,处处留情,面对别人的指责,还大言不惭的说这是做人的本色,总是幻想着对方能成为一个双面人,白天要求对方贤惠端庄、能力强人一等,夜晚却还幻想着对方在床笫之间给予的销魂疯狂。当然,这种人前提条件是有资本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要么有名,要么有一副令人倾倒的尊容。我们不否认人是个喜新厌旧的高级动物、一种喜爱追求新事物的高级动物,但是这样的行为不适合用于感情,更不适合适用于身边那个最爱自己的人,也许这种人根本不会顾及身边人的感受,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万物皆视为阶下囚,这样做伤害的不仅仅是身边的人,也会伤害自己的下一代。

  随便离婚、随意玩弄感情的人已经对责任不屑一顾,这种人只不过是把感情当作生活中一种不可缺少的调味剂、一个可以随便远离的跳板,责任对ta来说又能算作什么东东。誓言旦旦许诺要爱对方一辈子,口口声声说感激自己身边爱着自己的人,然而这只是一种掩饰,一种见不得人的虚伪,面对诸多的诱惑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浮云。

  这种人不值得去爱,也不值得去挽留,受伤的一方也应该端正自己的心态,就算昔日如何爱的死去活来,可对方的离去注定将以往的所有都否定,勉为其难又有什么作用?破镜重圆也会有裂痕,花儿逢春也不是当初的那朵花了。这个世界上没有缺少了谁而不能活下去的道理,只是生活得艰不艰难的问题,对方可以丢下自己独自离开,甚至抛下亲生骨肉,这种无情的人,留之何用?挽之何必?离开一次的人可以离开一百次,抛弃一次的人可以抛弃上千次,与其反反复复的受伤,不如放任对方离开。

  不过,在某种情况下不得不分道扬镳,也应该是双方共同决定,此另当别论。

  不要说什么潮流趋势,也不要说什么必然,作为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就要承担起一个做男人或丈夫的责任,否则就不配做别人眼中的好男人;作为一个女人,最起码的就是要承担起一个做女人或妻子的职责,否则这是别人眼中水性杨花的女人。

  如果双方都做不到,那么都应该乘早去见马克思,因为没有人愿意受到伤害。

   (纯粹个人观点,不求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