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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非洲姑娘
 
 
修改时间:[2019/07/04 08:06]    阅读次数:[273]    发表者:[起缘]
 

  标题:我最爱的非洲姑娘(一)

  作者:古展鸿

  以前我不管家人的反对,也要和她在一起。我就好比是青蛙王子,她就好比是灰姑娘,我们的相爱是没有肤色的界限。在我没有遇到她之前,很多国人都说我是一只又穷又丑的癞蛤蟆。直到遇到她,追到手了,我才从她的眼中知道,我是一个青蛙王子。

  她,一定是神,给我的礼物,神知道我,每天都祈祷,想要恋人的幸福,于是他安排了,一位天使一样美丽的非洲姑娘,到我的身边来。

  为什么我这样说了,一定是命运的安排,让我遇上她。这就要,从我为什么会喜欢厚嘴唇,黑皮肤,以及体型宽大的姑娘说起了?

  我喜欢厚嘴唇的原因,这个可以说是天生注定的,因为我天生就是厚嘴唇的人。我天生就是一个小眼睛,宽鼻子,厚嘴唇的人,跟文学巨匠托翁的外形类似。文学巨匠托翁,是我一生最崇拜的作家。他的作品,我不说,很多人都知道。而他的信仰,是dzj,是属于jdj的。很多人不是jd教徒,可能听不懂这些话。其实,jdj,遍布很广,影响力很大。很多人,虽然不信任何一个教会,但总是说自己死后,会上天国。ys传道的时候,告诉大家,“天国近了。”很多时候,我们会说星期天是礼拜天,其实礼拜天的意思是,

  《圣 经》上说,上帝花了6天时间,将天地万物创造出来。到了第七天,上帝就休息。于是,jd教徒便在星期天举行一种宗教仪式——礼拜。如此一来,人们就把星期 天称为“礼拜天”。教会影响力比较大,虽然很多人不信,不过早已被影响了。我为什么说教会了,因为我是jd徒,而我就是在教会,认识到了,我心爱的非洲姑娘。

  可能是物以类聚,我是厚嘴唇的,她也是厚嘴唇的。

  那我为什么喜欢黑色皮肤了?

  这就要从我小时候说起,我是艺术生,万般鲜艳的色彩,我独爱黑色。就好像陶渊明,万种鲜艳的花朵,他独爱菊花。菊花大多生长在偏僻的地方,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他厌倦了官场的尔虞我诈,想要隐退山林。就是这种淡泊名利的思想。我喜欢黑色,也是这样的原理,我喜欢夏日的傍晚,烘托着一位流着汗水的妇女在瓦房门口,用搓衣板洗衣服的情景,那个场景很暗,但是我喜欢;我喜欢白天,那穿着一身黑色的服装满头大汗的大叔,疏通水渠,那个场景很暗,但是我喜欢;我喜欢,在医院的皮肤科,看到全身烧伤,皮肤烧焦黑炭一般的病人,那种血肉模糊,起泡流脓等等,这些病人皮肤的暗色,以及那呼吸,让人感受到生命顽强的气息。

  这就是我喜欢黑色的原因。

  而我为什么喜欢体型宽大的姑娘,我本人比较瘦,看上去营养不良一样,不是说家人虐待我,而是我天生就这样,多病多痛,人消瘦。所以,比较渴望安全感,体型宽大的姑娘,给我感觉有力量感。而有一些地方的人,审美观就是以胖为美,例如汤加,大溪地,埃塞俄比亚,牙买加等等。虽然这些地方是少数,但是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审美都不同,我觉得美,或者读者觉得不美,甚至更多的人是,一种嘲笑,歧视,我觉得这些是不对的。

  国人的思想,觉得那种,又高又瘦,皮肤很白啊!跟白种人一样,才叫做美,尤其是看到白种人,眼睛会发光的,那就是盲目崇洋的思想。

  而相反觉得非洲这个地方,经济落后,黑人地位就是低。然而对待他们,更多是一种嘲笑,歧视等等。我觉得这都是不对的。

  众生平等,何来等级之分了。神爱世人,有趣的一定是灵魂,而不是躯壳。

  我跟她的交流,也觉得她的灵魂很有趣。

  但最后,我跟她还是分开了,难道彼此的爱不够强大,足以抵挡一切障碍吗?

  我跟她的障碍太多了,语言文化,生活*惯,地方*俗,文化水平等等。

  想起语言的障碍,我只懂中文,不懂英文,我一般都是用软件翻译,跟她交流。

  我曾经对她说过,为了她,我努力学英文,那么我第一句想学的英语,很着急想对她说的,一定是,“i love you。”

  她说她为了我,想学中文。我很感动,很开心。因为中文对她们来说,是很难学的。

  那么语言障碍,只要有爱,这不是障碍!

  那我跟她是因为生活*惯的障碍,才分开吗?

  我跟她生活*惯,地方*俗,差别的确是挺大的。

  饮食文化不同,造成的,例如她们那边是吃,油炸大蕉,我们这边都没有这样吃的,而且容易上火。

  尤其是她们那边的炖菜,通常是辛辣的,例如用鱼和山药制成的一种菜,与米饭,山药,木薯和玉米一起食用。辣椒经常用于菜肴,因为他们那里的人们都很喜欢吃辣。

  我这个人不吃上火的东西,尤其我是过敏体质,对很多食物过敏,这也是一个障碍。而地理环境的不同,你那边的环境比较恶劣一些,例如天气酷热,多蚊,我是希望她能够来到我这里,我这里生活条件好很多。

  但是这些障碍,大家慢慢磨合,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那我跟她是因为文化水平的障碍,才分开吗?

  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王妃的事情,查尔斯王子是下任英国皇位的继承者,毕业于剑桥大学,而戴安娜只是平民的女儿,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辍学。最后他们因为身份和学历兴趣等不小的差距,坚持到十五年的婚姻,最终告吹。

  我读的书,虽然比较多,见过的世面也比较多。

  但读得书多,不一定是好的。如果看过弃笔从戎的成语故事就知道了。

  班超曾经弃笔感叹:“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当时在一旁抄书的人都嘲笑他,班超感叹道:“小子安知壮士志哉!” 这句话和陈胜吴广的“燕雀焉知鸿鹄志哉”同样嚣张了。

  后来班超以三十六人纵横西域,在艰难的环境下当机立断、百战不殆,写下传奇人生,更创造了中国历史名将之西域神话,扬我中华国威,牵制匈奴保汉帝国太平,制止匈奴在西域的恃强凌弱,更维护西域诸国和平往来。班超既没有陷入内战,也没有屠杀自己人,又不居功自傲,更不为名利而战,其为军人之表率,当之无愧。

  我可以说自己是饱读圣贤书,可是又有什么用了?清朝诗人黄景仁《杂感》中的诗句,“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我想说得也是我这种人吧!

  面对这个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世界,活该我一辈子都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然后用又穷又丑的字眼来概括自己的一生。

  我读得书多,难道我能够长生不老吗?不能够长生不老,不过试问一句,像我这样又穷又丑,如此苦难的人生,谁还想长生不老?

  后来我经历越来越多,我发现,我的人生苦难是必然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苦难的人生,是一种磨炼,但是磨炼是为了我能够发财致富吗?不是这样的。

  我读得书多,反而更不想追逐名利,只想淡泊名利的生活,寻找古人说得那个世外桃源。

  磨炼,只是想让我内向世界很强大,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能够冷静对待。

  现在的世人,都觉得发财致富才叫成功,才叫做理想。还说一大堆心灵鸡汤,只要这样做了,很快就会发达。

  没有一个人会听流浪者,满腹经纶的。

  或许在别人的眼里,我这种又穷又丑的人,一定是社会上最底层。

  我刚好不是这样想,正是因为我文化水平高,所以才觉得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等级。

  现在不是古代,有君王制度,昏君看谁不顺眼,想杀谁就杀谁?而现在不是这样的,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那既然都不是,我跟她为什么要分开?

  她对我说,“i have a serious illness and no longer have the strength to love you。anew,find a good one!(我得了重病,再也没有力气爱你了。重新找一个好的!)”

  我哭得很心痛,曾经我跟她说,“any obstacle, i will overcome。(任何障碍,我都会克服。)”如今她这样,我却无动于衷,我都不知道,能做什么?我怪我自己穷,不能够给她很好的生活条件,还谈什么给她幸福!我活该一辈子都单身,任无情的岁月把我抹杀,任我一个人在角落颓废。

  我质问自己,为什么这么穷?

  我回想起曾经对她说的话,“i don't want to always ignore your feelings and apologize when i'm busy with work。

  because,no matter how busy the work is, it can't stop me from missing you secretly。

  (我不想总是在工作忙的时候忽略你的感受,一味的道歉。因为,工作再忙,也挡不住我对你的偷偷思念。)”

  我又穷又丑,穷,是因为我不想总是忙着工作,而忽略了她的感受。是我觉得,纵使我有千万财富,没有了她的陪伴,那再多的钱,对我来说,又有什么用?有时候我在想,跟她一起吃土,也叫做幸福!

  若穷到自行车都买不了,那么就一步一步去环游世界,正是因为路途遥远,才能够有时间看沿途风景,如果太快的速度,都看不清楚这个过程了。跟她在一起,山穷水尽的地方,也是山清水秀。

  但是,疾病面前,只有爱,感觉也不够。

  然后我时常看着相框,想起曾经的回忆,然后让泪水渐渐打湿照片。照片的人,不在了,但回忆一直都在。

  想起的东西太多了,我会想起,曾经为了爱她,怎么跟家人做思想工作,我家人说,“他们是难民吗?很容易发生大病,所以一般寿命都很短的。不要冲动。”

  我多想告诉他们,“我爱她,不在乎她是贫穷,还是富贵,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我只在乎现在,不在乎天长地久。不爱到天荒地老,不爱到世界末日,我不放手……”

  我要用一辈子的单身,去纪念这段爱情,我曾经最爱的非洲姑娘,没有之一,只有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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