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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合法的惩戒成为一种敬畏生命的温暖
 
 
修改时间:[2017/09/30 23:07]    阅读次数:[423]    发表者:[起缘]
 

   2017年4月1日晚,山西太谷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师某用折叠刀将武某捅伤,翌日,武某不治身亡。据消息称,事件发生前,老师和学校进行了足够的劝解,但终未能阻止事态恶性发展,最终酿成悲剧。社会也许会进一步借题发挥,再次把老师和学校推到风口浪尖上,事实上,这种不断将老师架到道德的审判炉上烧烤方式,确实于事无补。且不说老师是否“罪大恶极”,即使“因罪大恶极”,也得依法行事。为什么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层出不穷、前赴后继?为什么老师无法制止?老师真的有能力制止这些恶性事件吗?

   2016年有石家庄晋州学生打架致死事件,2015年有青海大通学生打架致死事件 江苏瞧宁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安微长丰学生打架致死事件…每件事件发生似乎都不是孤立的,有的甚至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比如事件的起因,很琐碎很无聊,比如事件的动机,很简单很直观。它们既能说明一些问题,又很难说清一定问题。

  另有江西抚州临川二中,学生杀死班主任老师事件。安徽某中学刘某因不满老师的管教,用菜刀砍断班主任老师四根手指……

  媒体喜欢就事说事,社会喜欢煽情扩展,但谁又能为那些幼稚无知的生命买单?谁又愿意为那些无辜者申冤?恐怕谁也不愿意探究,谁也不愿意纠缠。学生打架依然如故登峰造极,媒体的挖掘更新换代推陈出新,教师忍气吞声,人心与人性不断地跌倒又不断地指责。

  我们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核心价值观何在?做人的责任又何在?

  其实不是不做,是真的做不了。

  老师管学生,真的能行吗?管的后果又是怎样呢?

  说老师不管学生,实在是冤枉了老师。作为老师,他们深知打架斗殴的严竣后果。为此学校常常是严防死守,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天天讲,个别谈心处处有,耐心说服时时见。但这些教育百分之百的管用吗?硬要老师负责任,恐怕得采取违法手段了。但老师去挺而走险用违法手段教育那些“熊孩子熊家长”,实践早以证明很是惨不忍睹。这样惨痛的教训自然教育了更多的老师,他们虽然披星戴月,但却没有傻到去违法去做二百五的事。

  人心跌倒再难扶,谴责老师很难说是明智之举。但说服教育学生家长总可以吧,让他们为自己孩子的生命买单,合情合理,难道他们不懂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吗?事实上,我们又错了,打架的大多数“熊孩子”,必有原生态的“熊家长”作支撑,他们相信的是现实相信的是拳头的力量。不断的胡搅蛮缠不断地挑衅取闹让他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学校苍白的说服教育他们早已司空见惯,他们坚信学校为“黔之驴”,更教育自己的孩子视老师为“黔之驴”。想想吧,教育这样的家长,不比登泰山难才怪。

   如何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说到底,还得让我们的法律作保障,让法律说话。人畏法才能知礼义。笔者斗胆以为:对学生违法乱纪现象惩处,必须纳入法治的快车道,这不是削弱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恰恰相反,是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让孩子从小知道,侵害他人必须付出代价,更得让某些家长知道,放纵自己孩子的恶劣表现,是需要买单的。比如打架斗殴、携带管制刀具等,得由公安部门罚款或者由教育部门取消升学考试资格。罚的他心痛,罚的他知耻。法规的制定,无须顾及老师的尊严,但千万不要偏爱孩子的错误。

   熊孩子是熊家长放纵的,熊家长是社会惯坏的,但合法的惩戒教育却是教育熊家长最好的力量,也是避免学生打架致死的最好围墙。

   法盲不盲,需要的是一种力量——-法治的力量。

   公正的法治是和谐的伞,是日月清明,是人性的天高地远,是生命的光芒万丈。

   让合法的惩戒成为一种敬畏生命的温暖,让尊重和理解成为美丽生活的源泉,我们的教育才能一天天蒸蒸日上,祖国的未来才能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