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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美、艺美与道美
 
 
修改时间:[2016/01/30 00:07]    阅读次数:[497]    发表者:[起缘]
 

   质美、艺美与道美

   ——谈书法美的层次

   郭有生

  我们听歌曲就会发现一个现象,一个没有受过专业音乐教育的歌者,不懂什么歌唱技巧,同样会让听众听得如醉如痴,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一副好嗓子,这属于质美;如果懂得用怎样的技巧处理,才更耐听,这就达到了艺美的层次;如果歌者能使歌曲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创造出动人心弦的音乐意境,那就是道美了。书法艺术和这相同,也存在质美、艺美和道美三个层次。

  质美是书法美的第一个层次,其它两个层次是建立在这个层次上的,没有第一层次,其它两个层次就是空中楼阁,就不能达到真正的美。就像唱歌,嗓子很差,那么你再懂得技巧,也会使美感大幅缩水,那还能谈得上美感呢。质美,最大的特点一是人们可以凭借潜意识的直感能够感受到,二是一种大众化的美感对象,比如民间那些好嗓子,一声唱出来,无需理解,大家就感受到了这种层次的美。同理,一幅书法作品,如果一是普通群众感到很美,而且不须分析理解就能让人叹为观止,就是质美了。

  有些书法作品,大家都说好,但到了书法行家的眼里并不好。书法行家会从笔法、墨法、字法和章法等去分析,说出好多不足,比如他说结字要考虑疏密,或上疏下密,或上密下疏,或左密右疏,或左疏右密,或内疏外密,或内密外疏,你这结字不讲收放,一味的均匀板滞,不是好书法,这就是只具有低层次的质美作品,而没有达到艺美的层次。历来人们为了达到艺美的层次,而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黄庭坚《论述》就有这方面的许多论述,以技法而求得艺美境界:

  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

  楷法欲如快马入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

  张长史折钗股,颜太师屋漏法,王右军锥画沙、印印泥,怀素飞鸟出林、惊蛇入草,索靖银钩虿尾,同是一笔法,:心不知手,手不知心法耳。

  艺美必须以质美为基础,否则这样的作品,就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了。这样就会出现从技法分析似乎很完美了,但大家对这样的作品怎么也不能产生美感。现实中人们看到,有一些头顶书法家的头衔,却创作出了这样的作品,一般群众看了感到很难看,但他却以为这是你自己不懂书法。其实,就像歌曲,普通人凭自己的直感,也有判断好坏的权利,不然央视有些声乐类的活动,为什么时常以普通群众当评委呢?

  说到这儿,我想到了书法的技美,技美的形成一靠实践,二靠理论。技美,首先应当达到质美,进而在书法理论的指导下达到艺美。质美最通俗的表达是好看,艺美最通俗的表达是耐看。耐看,一是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一是经得住理论家的品味。看来,质美是让人悦目,艺美是让人赏心。质美影响着艺美,艺美也影响着质美。沈鹏在《中国书法的基因》一文中说:“用中锋运笔写出来的笔画由于书写力度、速度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质感。大致分为两类:一类笔画边线光洁平整,如刀切的一样,古称‘古钗脚‘;另一类笔画边缘毛涩不平,如万年相藤,古称’屋漏痕‘,或称之谓“金石气”。前者书写速度略快,用力平均,显示出刚健挺拔、富有朝气的美。后者书写速度略慢,比较用力,手指路有震颤。显示出遒劲涵蕴而又老成的美。”这古钗脚和屋漏痕,体现着艺美,但也是质美的构成元素。但二者毕竟还是有区别。

  最高境界的书法美是道美。道美,就是书法作品富有情韵,蕴含着书家的审美价值,显示出一种撞击灵魂的个性特色,创造了一种特殊的意境。要达到道美的境界,和书家的文化素养、审美理念和精神境地有密切的关系。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所谓“达其性情,形其哀乐”(《书谱》),刘广迎<书法漫谈>中所说“书法是心灵的艺术,是人的性格、气质的流露,是人格、人性的展现;书法不仅是写字,它还要‘写心’、‘写志’,要‘如其志,如其学,如其人’(清刘熙载语)。当书法达到一定境界之后便是抒情,所以说书写情性是书法艺术的灵魂”,这些都是谈的“道”。

  但“道”必须凭借“艺”,无“艺”,“道”也就不会动人。王宏建在《艺术概论》中说,艺术作品的内容,“是它的形式的涵义,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具体的、生动的生活和情感内涵。”这里的“形式”就是“艺”的范畴。怎样的“艺”能表现怎样的“道”,对一个书法家来说,是一门必修课。真正使二者的关系了然于胸,才能使一件书法作品体现创作者的主观意志。才能使书艺璀璨炫目,美学大师宗白华先生说:“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事实正是如此。

  记得陕北刘天宣先生谈行书字势,讲到了横势、纵势、左倾势、右倾势、开合势和收放势,这些自然属于“艺”的范畴,只在这个层次掌握它,当然会显得苍白。这些字势,我们仔细看,就会发现都是改变字形的一些技巧。字形有正方、长方、梯形、三角、圆形等等,每一种形状又有大小、方向、位置等等不同,于是人们对此就会有一定的形式感。比如同是长方,因为方向不同,而出现纵势和横势,纵势有挺拔感而横势有平静感;再比如同是梯形,上开下合势给人沉重压抑感,而上合下开势则给人稳重坚定感。这些形式感是连接“艺”与“道”的纽带。当这些字势,只为达到变化、追求对比的时候,它就处于书法作品的背景上。但如果某种字势以反复、加重和增大等手法从在背景上突出来,就成了有效的载”道“之体。

  再比如有人从质感、力感、动感、立体感和节奏感等“艺美”的品质来谈书法时说:“一般来说有质感的线条能唤起审美联想,所以选择一种特定形质的线条,去表现特定文字内容,加之巧妙的章法,就可能是一幅内容、形式相统一的佳作。例如浓重粗涩的细线,宜于表现‘钢铁长城’的意境,柔软细韧的线条,宜于表现‘细雨春风’的意境,枯燥凝涩的线条,宜于表现‘寒林渐肃,虎啸猿啼’的意境,否则,难以创造出书法作品特殊的神采和韵味来,更不会酿造出浑朴或高逸或妍丽或霸悍的风格。”这也是在探讨艺与道之间的密切联系。

  同时,不仅要看到“艺”对”道“的表现,也要看到“道”对“艺”的驾驭。真正明白二者的关系,就应当把“还我河山”写得富有气势,把“澄怀观道”写得满蕴空灵,把“厚德载物”写得厚朴凝重,把“乘风破浪”写得遒劲力韧。陕西书法家石瑞芳对此有深刻的体会,她说:“周慧?之书苍,胡秋萍之书雄,孙晓云之书秀,林岫之书劲,皆是其长处,究其因,皆以‘深’处下足功夫,‘潜气内转’、‘文助书胆’,变外力为内功,方是大家风范,刘熙载云:‘凡苍而涉于老秃,雄而失于粗疏,秀儿入于轻靡者,不深故也,’信哉斯言!”(《学草书十二意》)比如这里所说苍茫的书法,是一种用笔枯涩,笔意质朴,质感浑厚的境界,倘要不失于“老秃”,也即不失于“没有生气的枯老,没有技艺的荒率”,不仅需要“技”,更需要“道”的支撑,这就是书外功夫。

  朱 瑶在《书法与中国文化》一文中说:“书法线条虽可以说是最简约、朴素不过的艺术,但由于其按照古哲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想,创作者和欣赏者可将眼中的这些简单线条字迹与内心的感受、想象相结合,由粗致精,由一生万,由象内之象而得象外之象,由字内之情、字外之意生化出无穷的意味。”这让我们更看到了“艺”与“道”的复杂关系。

  书法的“道”,体现在哲学层次的阴阳二元理论,体现在性情层次的婉转而含蓄的表达,体现在审美联想层次的自由遐想。

  大家都知道“意象“理论,”艺“属于”象“,道”属于“意”。 张立辰 教授在《如何认识和学*中国画》中说:

  关于中国绘画“意象造型”的理论体系和画理、画技均在中国画学的道统之中。从《周易》的“象”、老子的“气”“道”“象”、孔子的“绘事后素”、淮南子“神贵于形”、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以形写神”的传神论、苏东坡“形神兼备”和“形”“理”论等等,绝妙地阐述了中国画“意象造型”观的深邃之理。中国绘画秉持这种“观念”和规律,实践了几千年,攀登到了世界“造型”艺术的审美最高峰。

  这虽然谈的是画,但其实书画一理。

  自古艺术应当注意理念求真,价值求善,感性求美,因此书法质要求美,艺要求真,道要求善,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有道是,无美就不是艺术,无真就不见才华,无善就没有光彩。

  2016。01。28早修改于陕北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