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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旧时风物与光阴箴言
 
 
修改时间:[2012/09/02 09:48]    阅读次数:[646]    发表者:[起缘]
 
那些年旧时风物与光阴箴言



——【孙喜惠】

“你在干嘛?”他说。

“我在听歌。”我那么说。



电脑屏幕在面前亮着白惨惨的光,键盘声噼里啪啦地响在耳边。我对着屏幕打着字。明亮的光线自头顶倾泻下来。

好像回到了那年夏天。



“我在听歌。《简单爱》”就像是经过了漫长的洗礼和等待,故作轻松地扣下几个字,通过msn发给了limy。



于是那个溢满阳光的头像跳动起来。



“真好。”他说。

是啊,真好。



就像一对住在两个星球上的人。时常联系。每一次联系都像星际旅行。充斥着文艺的范。

有点二和孤寂。

却仍有着小小的浪漫。





【时光里兜兜转转,有了这次的遇见】



太阳每天在下午的时候照进窗户里。我就坐在两片窗帘前看着它消失。地球总是在转动,不声不响地,也不给我打声招呼。就这样在初中里过了两年。而我永远是那副模样,像是被神灵僻佑,一直都喜欢这样的自己。甚至在爱上文学杂志后,想让生活永远这样下去。

不愿意长大。

现在竞争那么大,就这样,让我躲一会吧。

慢慢地开始喜欢一个人走在安静的路上,喜欢有些落寂和憔悴的错觉,喜欢只听见鞋子与路面发出的声音。风很清澈。有着记忆脱缰的狂奔,还有自由。*惯了抬头看钟表,看风景,听dj。偶尔装学术地去写作业。

成绩的红灯高悬导致父母强行我去补*班。  

说是补*班。其实就是两三个附近学院的学生租赁的一个院落,只有几个为了图方便在此学*的五六个初中生物。

不幸的是,我是其中一个。

 生活让我压抑,我却选择缄默。摊开只有墨香的课本,我侧过头去,苦恼地看着壁纸剥落的墙面。并配合它年老的痕迹提手剥落一片一片。

也许现在应该在一个极适合发呆的室内环境里。房间里书桌的右边有一个小小的木制书架,堆满了每个月新买的书和杂志,有从二手书店买来的绝版小说,有着日式的榻榻米,可以复古,可以田园,可以清新,可以是任何模样……

“你不应该这么做。”它说。

“你不应该不学*啊。”那个声音那么说。

于是开始把注意力放在别的人身上。

注意到了身旁的那一抹明亮的橙色。

下意识的。在这个逼仄的小房间里,小声地吹起口哨。是beatles的《黄色潜水艇》。然后坐在角落里的老师赏给了我一截粉笔头。我笑笑,聊以应付。

‘或许要成为自己世界的王,多多少少,都得有接受世界的勇气吧。’*惯地想些不着边际的话。年少时,我们总以为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浪迹天涯,而当你真正出走时,却又不知道下一个目的地,只有彷徨无助填满心底。

总之,自始至终,还是算发呆。

我就是那么一个人。*惯地笑。*惯地笑着悲伤。

放学后把车子从地下室推出来时,不经意地看了下天空。那些流岚,和那些心形的白云,搭配在一起,真是美得无可救药。

天很晴。

坐在医专篮球场,缩在一旁的椅子上。看着一身球装的男生们流汗流到诡异程度。这样无聊地看着。然后塞上耳机装作很文艺很认真地在本子上不厌其烦地写写画画。太阳从梧桐后筛进来,在我的笔尖上附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反正是让人记不住也不奇怪的男孩子,顶多会引来路过小女生的几句外貌上的唏嘘赞美。好像是分成了两队在进行比赛的样子。但或许因为脚受伤的缘故,在同伴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云淡风轻中,我们两个成了不对称的两个点。



【简单的永远是最美好的】

哦,是橙吧。

明明是很普通的衣服,但在操场看到的那一刻起突然感到了拔群的存在感。

明明是不算认识的那个人,但只是因为想到自己和他是位桌的那一刻起,想放下笔记本——过去,跟他说话

“啊,真巧嘿,你也住附近吗?”

“知道了吧,我是你位桌,易学堂那个。”

“摔了?不要紧吧。”

可以说的话有那么多,但我一句也没用上。因为只是两个不认识的人。只是不想跟那些轻浮的女生一样,大胆地在他运动后买饮料送过去,可眼角余光一直留意着那个人。有一种他是不是眼神偶尔也降落在我身上的错觉。心中的那份悸动,却未说话。

“从未有过交集的人怎会产生交集。何况我不是俗媚的女子。怎会先去打招呼 !”我暗暗地想。重新戴上耳机,一切就像被跳过一样。

蓝丝绒一样的苍穹,垂在头上。

永远想用厚重的盔甲把最脆弱的那一面隐藏起来,仿佛如果别人看不到,自己也就会忘记那些脆弱.。即使我觉得我想认识你,但我也无法要挟让你认识我。



“咚-咚——咚”

“啊!”



就那么不轻不缓地砸到了头上,轻揉着被砸中的部位,火大地盯着那些身着肥硕球衣的男孩子们,吓得他们木木地不敢开口。



“还好吗?对不起。”

是个温柔的男孩子吧,明橙色衣服的。



快活的起哄声,我轻轻地抬起头。“嘿,接着!”很炫的一个姿势,它安静地在空中旋转着。默默地旋转着。静静地旋转着。然后默契地掉进一个男孩手中,然后,噗地一声,落进了球筐。



少年的脸微红着。像是没有必要走回去了,便一屁股坐在同一张椅子上。

我抬头看了一下天空。恩,还不算晚。



“写的挺好的呀。同桌”他说。原来是个说普通话的男孩子啊。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然后他对我笑笑,指着标题:“《我在谈旧时光的时候我在谈什么》?你想的题目吗?真好。”听到吹捧,我开始牛气啦:“必然啦,想的时候费老鼻子劲啦!”然后摆出一副2b文艺范。

“少来啦!”他眯起眼睛,邪邪地笑着:“不对吧,我觉得原创是《我在谈爱的时候我在谈什么.》吧!就是那个雷蒙特·卡佛。”

“哇靠!这样你都能识破!”



虽然被看穿顿时hold不住。

但这也算是完美的接近吧。



于是天空像染了一层釉,将甜蜜紧紧包裹起来。不算宽阔的道路周围种满一整排的法国梧桐,细细碎碎的阳光在地面上剪出好看的影子,还有路旁的香樟把夏天拉得格外长。



世界前所未有的安全。





【属于少年的落英缤纷】



周一至周五晚和周六一整天的补导生活,是我初中,不!杀风景地加一句,是人生里最大的梦魇。一开始还趴在桌子上算着昨天没做完的数学题,却怎么算也算不出完美的解答。可是已经花了这么长时间,再去请教别人有种不甘心。自暴自弃地把铅笔写的演算过程全部擦掉,沮丧地把随身备的笔记本拿出来写写看。



于是想趁这样难得的功夫,才真正把自己投入到小说的世界里。很多时候,也会因为得不到华丽辞藻的堆砌,或者构思不清楚。就把本该获悉的美好变成苦痛,而苦痛则变成了愤怒。

就像现在这幅德行。



于是合上书趴在桌上侧头看着位桌。



皮肤白暂的男生,离得近或许会看清嘴唇有点厚,但是挺性感。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似乎具备了一切好学生的基因。左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垂着头在草纸上不停演算着一看就犯困的物理题。就这样一个好学生看不出是招人喜欢的那种人啊。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让他作故事里的男主角。于是用手指戳了戳他的手肘想问问他有没有什么故事好提供点素材。微微侧着脸转过神来,意外地有着非常好看的眼睛和挺翘的鼻子。



他把笔放在桌上,猛地凑过脸来,露出兴奋的像打激素的神情。一改刚才对他绅士风范的憧憬:“嘿,怎么啦?”



因为的确不是让人惊艳绝伦的美少年,再加上两人也攀谈过,我竟然也不怎么紧张。也凑近了一点点,低声说:“你数学好么。”然后把资料书推过去:“诺,这道,难死了!”并附着与生俱来的天然呆模样。

木头“噗”的一声笑出来:“嘛,还不错。”



两个脑袋凑在一起,面前摞着高高的毫无用处的本子和书,创造这种环境是为了心理上压低声音,毫不顾忌在角落里打盹的小老师。研究着无趣的数学题,最后在我的惊恐之下他渐渐写出了答案,‘埋雷得嘎嘎’我惊呼——十分钟而已。



在我的自信心完全被抹杀掉和露出一股子膜拜神情后,他很拽的成为了我的师傅。

可我还是喊他木头。



就像是人生的岔道口上相遇的陌生人,来自不同的地方却最终相会。然后的故事便是成为朋友,并且一直走下去。这也许就是——殊途同归。



于是有了一个和你一起上下学,一起穿过夕阳的街道,一起郊游,一起写笔记,一起看电影,一起放声大笑不顾形象,一起肆意挥霍青春的。无限美好的男孩子。



前面说过。是个逼仄的房间。只有我们五个大孩子。刚刚开办没有半年的辅导室,我和z是元老级人物,开办的前几天只有我们两个。恰好,是我喜欢的骑山地车戴眼镜的高个学*好的男孩。只是,在我这种与生俱来的一变熟络就变为原型模式的性格,在有女朋友的z看来,却充当了一个不错的玩伴这么一个坑爹的角色。

于是每每提到z,我都变得伤春悲秋起来。



一直帮我想法子倒追的木子,看到我这副模样,呆呆地把脑袋凑过来。我以为他要安慰我,便赶紧做出一副夸大式的黛玉的可人模样。



“喂。”

“恩?”我捏起一张纸假装抽抽嗒嗒的,还不时重叹两声。

“啊!”一副语重心长的音调响起:“重磅太多爆点太多,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明媚月光多么浪费表情多么自卫啊!”随即用手想拽我的脸。

我立马躲开,伸出做作的兰花指:“来人啦~你要干什么啦~”

“说实话,真想给你一个戛然而止的背影。妹子,人傻不能复生。”然后语重心长的一副死人样轻拍我的头。

这样吵闹了半天,使得偶尔的伤春悲秋,完全都是幸福的模样。





【伤感被纷至的海水压盖】



那时候永远是盛夏、大晴天。



吃过晚饭来到补导室。总是在停车后,纳纳地在洗手池旁呆一会。一包用完的洗发精、几缕交缠在下水道口的发丝都能够令我充满好奇,流水泊泊流淌着生活的韵律。也许我这幅模样被别人称为‘少年不知愁滋味闲说愁’。但我毕竟是我,我知道我得去中考,我得去高考,我得去找工作,也许像实*老师一样租赁一间房子照顾一群对补*并没热情的孩子,然后在这么一个布满青苔的洗手池上留下自己的头发。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但这恰恰是我的生活。



回到座位坐定。瞥见某个多事的家伙写在小黑板一角的中考倒计时,心里重重地被谁扭了一下。



“哎呦哎呦哎呦”这个长着帅气脸蛋的他在一旁唏嘘起来:“妞,不至于哈,还有两个月呢!”



我白了他一眼,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本就是这样,像个刺猬似的,把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仅仅地隐蔽起来。



桀骜不驯吊儿郎当调侃的语气不再,手肘轻轻地撞了撞,语调恢复初识时的那种温暖:“嗨。没关系,一起加油,我可以帮你。”



你看,这个说普通话的男孩子就那么轻而易举地让本来爱哭的我红了眼眶。



“嘿,感动啦?”那张很快就令人厌恶的脸再度伸过来,眨着好看的的眼睛那么说。

“靠!与你无关好吧!”

“莫非相思咯?~”

“反正比你纯情就对了!”



他说小孩子应该什么都不要想。应该依然整天趴在床上看偶像剧,为哪个明星最帅而大加讽刺对方,一切都要平静地无法发生。不要忘记要经常开玩笑。即使是嫌弃你的裙子短,不论怎么斗嘴吵架,怎么妙语连珠地讽刺你,都要开开心心的。都要很好很好的。

他说你这个傻蛋你知道吗,作为你的朋友我必须陪你笑,我不想陪你皱眉毛不想陪你流泪不想陪你悲伤。不是我不想陪你分担,而是我希望你永远生活在阳光里眸光清澈面带微笑。



小小的房间像架温暖的游艇。



“说得真好。

这才是朋友说的。”

我那么对他说,用着‘生硬的’普通话。



回家路上,四面八方涌来的感动将我包围。在巨大悲伤笼罩下的匍匐之所以没有屈服,是因为还有友谊的力量支撑起生命的尊严。这样说有点夸张吧。但我是个怯懦的人,是个明明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行还不肯被人识破的人。这样细微又庞大的力量足以帮我泅渡每一寸黑暗。



“哈,那臭小子值得你那么感动吗?”我笑着捶了下自己的头。



幸福溢的满满的。





【不是所有的花都只比作爱】



那短短的两年里,记忆最深的是,周六他带我旷课的那个下午。夏天的阳光热得令人疲惫。远远地看着,当时的他在车棚等着谁。我吗?就那么怀着一丝期待来到车棚停下车,眯着眼睛看他。他将一只篮球从座椅底下抽出,动作干净利落,然后他向我挑了挑眉头,像是一种挑衅,“要中考了,压力那么大,旷课?”



这个提议令人兴奋。就像有所谓的小宇宙在心中辟哩啪啦地点燃。“太了解我啦,这才是哥们嘛!”我兴冲冲地抱着球往回走。就那么从院落门前嚣张地走了,无视晾衣服的小老师呆若木鸡的目光。



在夏日的喘息间,我仍旧坐在靠近学院围墙的座椅上。他站在我面前,拿着球静静地站着。阳光睡在地上。我看着他,热风泊泊地钻进我的衣领,像是在我胸前藏着的小小精灵,依偎的恰好。那是少年的模样。



身后是植物园。

梧桐低声轻吟,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就像一篇散文里写的:‘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在那历尽沧桑等待了四百多年。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到自己的身影。’



想到这。一切一切的不如意都灰飞烟灭。我似乎得到了一丝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



‘也许。一个人若是背负了太多的使命会活得很累。我开始会恐惧,害怕叵测的命运和责任的压迫,更担心自己的人生悬挂在分数线上摇摇欲坠。‘成绩至上’。这种想法空穴来风,却植根于周边所有人的思想里……’我一如既往地掏出口袋里的笔记本,认真写着。



“嘿。用不着那么伤感吧。”他摊开手:“如果不是上次篮球的那一击,如果不是我厚着脸皮捡回去,我们,就很可能只是普通同学吧。也许,普通到见面都佯装不认识的那种。”他眨眨眼:“瞧,一切的伤痛,都只是给幸福做铺垫。”



我怔了好长时间。

那么桀骜的他。

永远说的那么好。



这是多么奇怪的事哈。我时常装作坚强。也喜欢让大家看到我开朗的一面。我想啊想,想的自己快要哭了——不是因为想不明白,而恰恰是因为我明白。我明白得很。罩在心中的玻璃瓶被眼前这个男孩子温柔地取走了。我展现出了自己那个屡次被自己欺骗后的疲软笑容,这么朝我笑着的他,突然蹦出了一句“你真的甘心吗?”



我摇摇头,树荫下的座椅上筛下半亩阳光,他的笑容埋在阴影里。尘埃像是最跌入永恒之中的舞者,它们轻扬、无辜,给两双灰色的眼睛染上了烂漫的糖浆。这个夏天汁液丰沛雨水沉沉。我很想哭。



“哈,你快乐就好,你快乐就好。”

“……”

“打篮球去吧。”他扯我的手。

“……”

“喂,不至于吧!”他递过手里的卫生纸。

“……”

“好吧,好吧。”他仿照一部偶像剧里的情节:“‘那,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带你环岛一周,带你去看香蕉林,只要你是快乐的。”



“痛。”我开口说。

“阿,不痛不痛。”他笑。帮我揉着上次被球打中的部位。

“痛。”我说:“我要吃棒棒糖,我要吃草莓味滴~”

看着我又恢复了那副装腔作势佯装孱弱的德行,他又重新以往奸诈的德行,笑着开始对我哭时脸盘尺寸进行大量挖苦。后来的我们不再说话。他学着我的模样,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最后一缕阳光。在这张椅子上,我写下了很多伤感的随笔或小说,听了很多为寻求素材却令人伤感的歌。但是眼里看到的都是那样快乐的风景。



树叶下的剪影,就那么轻而易举地让我刻骨铭心地记住了。



那。一切都完美得无可救药。





【一个人越来越不*惯】



每天都在无休止的吵闹中得到满足。

我觉得这样很好,足够好了。

毕竟我对生活的期待值本身就不高。



本来是不*惯交际的。因为那些需要在真实背景中接触的人,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存在,他们并不是简单脸谱化的产物。开心的时候可能面沉似水,愤怒的时候可能和颜悦色,你从他的外表的样子看不到内心的设定,从谈吐听不到心声,从言谈举止看不透运筹帷幄。



以前也并不理解社交场合觥筹交错、吞云吐雾的行为,现在倒是稍稍想通了点:人都是畏惧彼此的,总要找到一点相似的影子,才敢互相探视,才有可能找到坦诚结交的基础。大概当理智被酒精迷醉后,内心那扇门才会推开了些许缝隙。

只是我不烟不酒不做作。

于是当时的我*惯一个人呆着。



这种可能与心气儿有关系。不愿意浪费时间去和一群无忧无虑的人交谈。很想把事情快点做完。

快点,再快点。



就像想和世界交流的时候,整个世界都睡着。待到世界醒来的时候,我又进入了睡眠。



这无关于我的不好相处吧,只是我每每遇到不熟络的人都会有种缺氧的感觉。会产生不必要的摩擦或纠结,像是人生的不适应期。耳朵也不好使,嘴巴也不好使,思维也停滞不前。我还是没能学会怎么快速地与陌生人交谈。这点和吴昕一样。所以,也捞了个轻松自在。



只是在交谈中他常常提到:做人这么封闭会吃亏,这种不善交际的个性离及格都很遥远。

但是或许因为这种个性吧。虽说交际范围不广,但是有几个很牢固的‘死党’。在他们的影响下,也只有在他们面前,我才发觉自己有着很开朗的一面。

所以,变得很满足也觉得很幸福。



你看。我有没有跟你说,我越来越不*惯一个人呆着。



夜晚的时候,开始*惯性地竖起耳朵,想听到黑暗的声音,还有??响动的轻微足音。



小心翼翼地哼起歌:“we all live in the yellow submarine, yellow submarine, yellow submarine。”



在昏昏欲睡的夏日。

这种自成一体的步调。

希望别人不会模仿。

于是这片夏季的星空,却令我在很久以后还长久地想念着。





【水平线上太过完美】



那些年。

决定写这种主题的文,无关落落出的命题,而是在无数页的聊天记录里。



在最初的设想里,应该有着那种耳厮鬓摩的娇气,满篇《那些年》的插图,偶尔陪衬一些不着边际却感觉深奥的辞藻堆砌。后来这种念头在深入思考了十分钟后就彻底被理智颠覆了。——这样经不起推敲的写作的存在。是无法记录我对那些年的那段旅程的迷恋吧。



那些年,可以说是‘那些年’吗?我在心中得到了模凌两可的答案——;两年前也是那些年对吧。



时间过得真快,。城市中钢铁建筑丛生,生活单调慌忙,喧闹寂寥;身边的人来了又去,去了再来,彼此曾经明媚的脸上都渐渐挂满倦容。但是每当回忆,每当兴致勃勃地回你的对话或者留言,会发现眼前的一片光景与之前的并无不同——流云纵情蔓延,柔弱无骨。很容易有搭上倒行列车的错觉——一切都还是很美好的对不对呵?



就像。长大就是意味着离别。在很多个晚上我都在回忆那个夏天刚过去一半的事。中考后开始分流。就那样肩并肩地骑过那条驶过两年的街道,隔着的还是那个微妙的距离,从相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眼泪就在那个一抬头星星就会叮叮当当坠入眼睛的夜里,被痛冻结在眼眶,一阵阵悲哀直袭心底。



“嘿,我说。”

“什么。”

“哦,一切都要好好的。”

“好。”

“没什么要说的么?”

“唔,有。”

“什么。”

想说的话有很多,想说以后就要分开了,想说一切常联系,想说不要把这旧时光忘记。但只是说了一句:“哈!别傻啦!我们是谁啊!我们是挚友啊!”故作轻松装作没心没肺,然后用那拍照时常扯出的笑容敷衍了事。

我庆幸那么做了。

一切仍是水平线上的。

那么完美地进行下去。



仍然保持那种微妙的距离。仍然会给对方送来一两份礼物。唯独我和你,因为太熟悉,太害怕失去,所以要常常记忆。



摘一段曾经的英文读物里的一段吧“one is always on a strange road,watching strange scenery and listening to strange music.then one day,you will find that the things you try hard to forget are already gone.”



我有没有告诉你。在那些念念不忘的日子里,我到底都没有忘记。



那个穿得很休闲很简单,有刘海但是斜的,眼睛挺大。会打篮球很弹吉他。在补导室的日光灯下显得挺斯文也挺白净。但是和我一样一旦熟络起来就还原奸诈本色。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我有没有告诉你,他的眼神是我喜欢的,笑容是我喜欢的,故作奸诈的样子是我喜欢的,偶尔充满同情心一副死党加知己样子是我喜欢的。



我有没有告诉你。世界上充斥着很多种可能,不妨设想一种我会爱上他——然而,因为如此的平凡和笨拙,我弹错了前奏,整首曲子也就不得而终。



很多人都会说。用那种心照不宣的口气。友谊万万岁

但我们不。



在青春韶华里有人陪着你一起奔跑过,哭过,坚持过,争取过。那么,我的路痕,也算精彩。

于是我说。友谊万万岁。有那种笃定的倔强的不可否认的语气。







【不一样的没有你的陪伴】



好像整个世界都停止了声音,光线温柔地穿过轨道,载着回忆弄堂十字路口处的那个夏天。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中学。



每每下课。嘈杂的教室里里男生大片聚集在后面,躲在课桌里翻开各种带有美女的杂志发出呜呜的兴奋声,或者拉一个男生玩一些庸俗的游戏。我也会和三三两两的朋友站在窗口,把手中的零食递来递去,偶尔谈论着什么话题脸上会洋溢着细微的幸福感。



这时候的夏天总是特别快地结束。晃过神来时天气就转凉了,学校的树上的叶子成片成片地落。往往这时候,又会溢起莫名的忧伤。



就像太子说的:“文艺的孩子大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像是跑到天光的小孩,到天光结束的时候他们还不回来。”



就像我每每写随笔的时候。就像是一次寻找的过程。很多事不愿意搞清楚。但是一直在寻找某个东西过某个人。只是一直没能完全找到,于是一边往前走着一边心里怅惘。但与其找到‘你’,不如先找到‘我’



有时会执意去医专的操场,也许你还会来到我身边。有时吃快餐,隔着落地窗,看到熙攘的那么多人,总会想你是不是混在里面了,所以找不到我?有时的晚上没月亮,我总会落魄了一通。有时我独自站在阳台上,罩着一身单薄,隔着雾,我看到对面的灯开了又关,路灯亮了又灭,直到最后感到,剩下的,真的只是孤单的我。



每每当这个时候,就感觉自己委实过于微弱。所以会格外珍惜在一起玩闹的日子,在网上胡侃的时光。所以笔下的文字越发伤感。所以在天涯论坛里不多的读者总会留下“你不快乐吗”之类的留言。



有次回家,圣诞节就要降临了。街道上随处可见五彩斑斓的圣诞树,以及拖着雪橇的麋鹿雕像。

会想到去年还是和你一起过的吧,放学以后提着同学赠予的果果疯跑到惠和门口,抢到了限量版的特惠票,合吃着一桶爆米花,还去步行街血拼了一番,直至大包小包累的你直喊腰痛。  

今年的平安夜与往常没什么两样。银座依旧有推销员办成圣诞老人发糖果和饼干,有小孩跑在大街上,三阳也贴出了‘on sale’的大红标志,一切很热闹…  



却从未感到怅然若失。

因为漂浮升腾的青春,是最短暂也是最珍贵的财富。所有风景都如同一段幻灭在空中的掌纹,随着风的方向流亡殆尽。但我们散落的青春,却不会支离破碎。



像是仲夏夜的一场梦,光斑绵长,夏天和青春一起打乱漫过年轻的身体。





【袋鼠假日的百分之百男孩】



有些人,不必刻意铭记却住进了心里。时间的流逝仿若欲盖弥彰。



回想起村上春树的《袋鼠假日》。书内是他遇到了他的百分之百女孩,却苦于不会表达而错过了。结果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里。

我还不同。

我尽力装成无所谓的样子,让那些歇斯底里的泪流在心里,没人看的到。然后我还会笑着说:“打篮球去吗?”



你看。即使你是我的百分之百男孩。

我也不会说。



菏一很好的是经常举办大型节目。

就像五月的风。



绛粉色的烟变成了千万层的网,漫过舞台中央,附在了主角们的身上。鲜花很张扬地附丽在她们缀满幻想和欢乐的成长。灯光往往在这时候刺碎我的浅灰色瞳仁,我把手指搁在视线前方——晃眼地很。



“喂,羡慕吧。”我对着我说。随手操起校服用袖口抹去刚刚吃过东西的嘴巴上的奶油。

一副吊儿郎当不思进取不谙世事的样子、



“开始的开始,我们只是孩子……”

怔了很长时间。开始回首自己来时的路。只有无尽熟悉的身影沙沙作响。眼睛再度溢满无可奈何的寂寞和落魄。我难过的想要掉眼泪。于是我笑的很疯癫,把手拍得像只小猴子一样。



这样我会微微好受些。



然后扯着嗓子履行自己劳务部部长的职责。顺便为了掩人耳目俯身捡起叶子。指尖划过梧桐叶的脉络。突然想起些什么。

“回忆真他妈是个好东西。”用手指揩去眼尾的泪水:“回忆真他妈是个好东西。”

只是不得不说。那些植物园里的光景有点疼。



五月的风穿堂而过,燃烧着大把大把黑色寂寞。

于是有时候,格外想给自己找个温暖。

就像那段缝补的岁月,写着往事,写着隽永,写着流逝和恒久。



那些年里经常会想自己为什么要写东西。现在偏头想一会,就会知道——是因为害怕忘记。所以想把那些珍贵的瞬间刻进记忆里。有时候会整理那些年的旧物,比如那个落满灰尘的笔袋,那个脏脏的小猴子,那个厚厚的大大的带密码的日记本。回头看看——dear,真是可爱。



你说会不会是时光赋予了这些充满回忆的老旧物品太多沉甸甸的回忆,总会使得我们在触摸它的一瞬,浮想联翩。



而记录,就像在旧时光里的采洁撷英。

先说一句,你还好吗?

再说一句,那再见吧。



【【【后记】】】





【草木皱眉我心却融冰】



当生活里还没出现名叫“木头”的生物时,生活应该会变得更加简单,平铺直叙的吧。



但是喜欢这种生活。

喜欢有着一两个很好很好的朋友的生活。



内心是个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宜任何作物的生长。只是我隐去了那些寂寞。像是罩在玻璃下的。成为一个爱笑却倔强的小孩。



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因为我有着我的三个可爱的酒窝。可我不是时常快乐,很多时候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只有写字才会给我带来快感,就像蒙着眼睛不断追逐那冥冥之中的黑色幸福。



有时候写东西会把自己都交给它。所有反感的迷惑的仓皇的都能教给它。

不会怕被人说“看不明白”“看不懂”



毕竟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目光,所以伤害不到自己。

我只希望我珍惜的人看懂就可以了。

所以才会加倍珍惜“看得懂”的人吧。

所以才会格外珍惜一直以来的蓝颜limy吧。



喜欢写文所以喜欢幻想。想和某个人等到太阳沉沉地掉下山。天黑之后的天地也终于混沌一片,随时会化作一片虚无的可能。



有时候在论坛上写“我要加油啦”或者“我要开工啦”这类自我鼓励的话。即使这么短,底下也会有人鼓励我要好好写。就像有了倾诉的对象,而不再面对的是个空洞洞的树洞。



说实话,我只会带着这种害怕失去的情绪说出最轻的也是最重的“谢谢”。这里面同样包含了“我会更努力的”“你不要离开我”的心情。



也希望你会懂。



忘了说。他是谁

他是李牧依。my limy



窗外很干净。

几点了?

哦。凌晨三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