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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后记
 
 
修改时间:[2018/03/05 00:07]    阅读次数:[412]    发表者:[起缘]
 

  前些日子,电影《芳华》上映,女儿去看了首映,看后,感触颇多,便极力推荐我和她爸去看,由于那段时间很忙,便错过了放映期。但内心一直对该部电影很期待。恰巧朋友买了一本《芳华》来读,看到后,我便借来了。正好趁春节的闲暇时光,好好读一下这本书。

   《芳华》这本小书215页,119千字,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把读完。一边读一边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去爱去恨。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写法,以我—萧穗子的所见所闻所感为视角,写出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工作、生活和学*的故事。该小说时间跨度四十余年,小着重刻画出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人物和他们所经历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和坎坷的人生。

   小说的主人翁刘峰(又名雷锋,雷又峰),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学雷锋标兵,为人朴实善良,在团里帮了许多人的忙,大家有困难,都去找他。当他遇到了林丁丁(文工团女演员),他的命运从此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深爱着林丁丁,终于有一次,他在舞美和道具库房勇敢的向林丁丁进行了表白,却遭到林丁丁的断然拒绝。林丁丁拒绝刘峰的理由很简单:用小说中的原话“他怎么敢爱我!”、“雷又峰就不应该有这种脏脑筋!”等,在林丁丁看来,刘峰是团里的学雷锋标兵,是全军的明星,他的“善良”、他的“平凡”、他的“老好人”都是林丁丁无法接受作为交往对象的准则。林丁丁可以爱离了婚带着一个孩子的内科大夫、可以爱油头滑脑的摄影干事,但是就是不能爱刘峰。因为刘峰在林丁丁眼里,甚至在文工团萧穗子、郝淑雯等眼里,刘峰已成为异类,大家可以顶礼膜拜他,他却不可以有爱。刘峰也因这次表白的“触摸事件”成了整个文工团的“众矢之的”。刘峰因林丁丁事件被下放到伐木连当兵,第二年中越开战,于是刘峰奔赴到越南的战场,在战场上,他带领弟兄们护送弹药,在打退敌人的进攻后,优先让生还者护送重伤员退下火线,自己却断了右臂。复员后回到山东当梆子剧团看大门的。改革开放后,他也来到三亚,开过货车跑出版业务,后来,他又来到北京,在侄子的公司里打工,后患上了肝癌。

   刘峰遇上何小曼又是一个无言的结局。何小曼的父亲文革期间是被打成右派,自杀身亡,母亲改嫁后她便成了母亲的“拖油瓶”,继父的冷漠、母亲的漠不关心、弟妹的欺负、保姆的冷眼,何小曼在家庭中从未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为了摆脱这冰冷的牢笼,她主动报名参军,没想到,到文工团后还是屡遭欺凌。后来在越南战场上失去了丈夫,她又得了精神病。精神病康复后,勇敢的承担起照顾刘峰的责任。自刘峰愿意和她结成对子跳舞那时起,她就爱上了刘峰。可刘峰的爱在被林丁丁拒绝的那一刻便被彻底扼杀了。何小曼和刘峰之爱只是精神之爱,在何小曼爱的陪伴下,刘峰走完了自己的生命旅程。

   “刘峰—一个曾被推上英雄的神坛,却又因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造成‘触摸事件’被狠狠摔落到尘埃。“刘峰的悲剧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正是“文化大革命”的末期,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猜忌、相互诋毁。夫妻相互揭发、父子反目成仇是经常现象,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情。小说充分揭露了病态的社会和变态的人们,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